关于硕、博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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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5-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校外进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开学初或介绍信有效期内交到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院党委在审查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关系手续。
2、所持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黑龙江省内各市、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非上列单位者须经区、县级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bat365在线平台旧版党委组织部”。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
①由党员本人所在原学习学院党组织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和党员材料,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②本校教职工党员攻读在职研究生,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
4、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重要PS: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